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籍图依法公开查询指南
一、查询依据
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二)的相关要求,地籍图属于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范畴。
二、查询范围
因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查询范围具有限制性,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特定对象可依照规定申请查询;
1、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
4、权利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5、人民法院的《调查令》上写明需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律师可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请查询;
6、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查询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查询人为自然人应当提供查询申请书、本人的身份证明;
2、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提交申请书、不动产权利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或能够证明其关系的材料;
3、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查询需提交申请书、不动产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依法有权处分该不动产的证明材料。
4、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他人查询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委托查询事项、委托期限、受托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6、律师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的调查令。
7、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申请书、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查询场地
查询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定的场所进行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五、收费标准
查询不收费。
